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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度南阳理工学院预防职务犯罪目标责任书(中层副职)
2016-05-10 09:51  

南阳理工学院

二○一六年度中层副职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

 

 

目标责任下达者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

 

目标责任承担人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南阳理工学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

2016    

 

 

南阳理工学院预防职务犯罪目标责任书

 

为了认真贯彻“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”的反腐败方针,落实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精神,进一步强化各级预防责任,推进全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,根据宛发[2004]16号文件精神,特制定2016年度南阳理工学院预防职务犯罪目标责任书如下:

一、认真实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责任制、目标管理责任制,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工作措施。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,把预防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肩上。

二、对所分管科室的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、理想信念教育、宗旨教育、法制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教育。

三、针对各科室的具体情况,排查廉政风险点,建立风险点防控目录和措施。

四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,规范科室内部管理,强化监督管理措施,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事前、事中监督,防控在前,预防在先,做到苗头性、潜在性的问题早发现、早警惕,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。

五、加大督查力度,及时对廉政风险进行通报提示,促进防范处置措施落实到位。对潜在隐患多、监督漏洞多、容易出现问题的科室和岗位,制定具体对策,做到超前预防。

六、结合已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,认真剖析制度、管理上的漏洞,抓好建章立制,堵漏补缺;突出预防重点,加强对重点岗位、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制约。

七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和综合治理的整体格局,凡是年度内发生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,在依法依纪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的同时,按照规定给予通报批评、黄牌警告或“一票否决”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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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阳理工学院基建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