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阳理工学院
二○一六年度科级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
目
标
责
任
书
目标责任下达者:
目标责任承担单位:
目标责任承担科室负责人:
南阳理工学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
2016年 月 日
南阳理工学院预防职务犯罪目标责任书
为了认真贯彻“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”的反腐败方针,落实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精神,进一步强化各级预防责任,推进全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,根据宛发[2004]16号文件精神,特制定2016年度南阳理工学院预防职务犯罪目标责任书如下:
一、认真实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责任制、目标管理责任制,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工作措施。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,把预防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肩上。
二、对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、理想信念教育、宗旨教育、法制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教育,有制度化、规范化的教育措施。
三、根据本科室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,列出本科室的廉政风险点,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。
四、完善本科室的规章制度,尤其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,规范内部管理,做到苗头性、潜在性的问题早发现、早警惕,切实防患于未然。
五、坚持打防结合,惩防并举,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。
六、结合已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,认真剖析制度、管理上的漏洞,抓好建章立制,堵漏补缺;突出预防重点,加强对重点岗位、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制约。
七、加强预防工作信息交流,及时互通工作情况,积极完成校、中心预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八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、综合治理和年度考评的整体格局,凡是年度内发生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,在依法依纪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的同时,按照规定给予通报批评、黄牌警告或“一票否决”。